信長之野望14 創造 部分政策歷史出處一覽

來源:遊俠論壇 
作者:拼音佳佳

創造系
兵農分離
  織田信長初始也維持兵農不分的政策,等到消滅淺井氏和朝倉氏,壓制本願寺,基本上撕破了“信長包圍網”以後,其領地日益擴大,軍事實力天下無雙,為了提升兵源品質,遂開始實行“兵農分離”政策.
  兵農分離就是,當兵只管打仗,農民只管種田.
樂市樂座
  座:同業公會,商業行會一類的組織.樂市:限制行會特權,樂座:取締行會.總得來說就是發展自由貿易.
  “樂市”始見於1549年(天文18年)近江國大名六角定賴建構的城下町石寺新市。最早有文獻記載的“樂座”則出現在1576年(天正4年)柴田勝家統治下的越前北莊城。(想起太閣3特殊篇主人公去安土參觀,回來報告後就卡片入手了吧?)說到“樂市樂座”不能不提起將其發揚光大的織豐政權。
  在眾多的樂市、樂座法令中,無疑是以1577年5月織田信長對安土城發佈的13條法令最為著名,堪稱日本近世初期城下町條例的規範。該令的基本內容是否定座的特權,獎勵商人來此定居,一切商人可以自由貿易,免除土木工程的徭役負擔,消除對“德政”的不安,保障治安、免除房屋稅等等


檢地 刀守令
  檢地就是丈量土地,防止農民瞞報土地收入,可以增加稅收,但是民忠降低.
  刀狩是日本史上的一個法令,最早由柴田勝家在越前實行,主要是沒收農民手上的武器,其目的是完全做到兵農分離的目的,但實際上是為了防止一揆的發生,加強對庶民的統治。
  這使日本武士和庶民身份階級更加穩固。豐臣秀吉在1588年向全國發出刀狩令,沒收的武器都拿去塑造京都東山大佛殿的釘子。
  雖然也會降低民忠,但是農民不容易暴動(缺乏武器).相當於tc的管制刀具相關條例.
關所撤廢
  關所就是高速公路收費站之類的設施不解釋.
中道系
撰錢令
  北條家的政策.銅錢分好錢壞錢,100錢含70好錢30壞錢的法令.可以減少交易糾紛.
指出檢地
  戰國時代至安土桃山時代期間的檢地法之一。大名規定自己領內的家臣必須主動申告其所知行的土地面積、以及作人•收量等明細。由於大名的立入調查幾乎不得其門而入,因此多半都以指出檢地的辦法達成課稅的目的。一五八0年(天正八年)織田信長派遣直臣強行要求興福寺支配下的大和地方,提出指出的內容,在歷史上相當有名。
四公六民
  收入四成歸公,六成歸民,稅率40%,在當時來說,算是減少剝削的政策.
  北條家的稅收善政.
目安箱(意見箱)
  1718年(享保3)正月,在上野參詣的吉宗於帰途中接到町人的直接上訴。目付當即把他捆了起來,但是吉宗責備了目付,並受理了他的上訴。
  吉宗對直接上訴的態度就是如此寛容大度,但是他不僅認為接受直接上訴是一種美德,更應該形成一種制度。於是在評定所設置「目安箱」聽取百姓的心聲。有不平者以書信形式,寫上住所 氏名,提出訴訟。「目安箱」被堅固的封存,只有將軍有資格打開。
  據說一開始旗本 禦家人也可以投書上訴,後來“目安箱”竟後來演變成他們爭權奪利、互相攻訐排斥的場所。將軍一怒之下,取消了他們的直訴資格。
  由於目安箱而產生的政策,有「小石川養生所」的設立、「江戸町火消」的創設等等
  這個好像已經不是戰國時期了?
保守系
合議制
  實行集體領導,可以集思廣益,減少失誤,避免權力過於集中
御用商人
  成為政府的指定供應商...
所領安堵
  關東武士多是古代開發領主的子孫,所以多擁有祖傳下來的私有領地(本領)。他們在鐮倉幕府成立時成為源賴朝的禦家人,源賴朝確保他們的領地私有權不受侵害,稱本領安堵
寄親寄子
  戰國時代的一種虛擬同族血緣關係所構成的主從關係、或是保護與被保護的關係,稱之。鐮倉時代,在總領制基礎上所建構的領主制裡,總領將非血緣關係的武士也編入自己的旗下,從虛擬的親子關係中確立上下之間的主從關係。
  室町時代之後,伴隨大名領國制的發展,家臣團的擴充與統制的方策逐漸普及起來。戰國大名中,如武田、今川、後北條等諸氏,多以有力武將為寄親;以在地土豪為寄子,編組成強大的軍事力。兩者之間的關係與其說是穩定的主從關係,不如以契約關係來表現,則更為適切。
  這種寄親.寄子關係在封建社會中不僅適用于武士階層,在村落、甚至近世以後都市的奉公人(長工、女中)等雇用關係中,也普遍被採用。
  我怎麼覺得這就是搞人質政策啊?比如德川家康小時候擱在今川家當人質,所以今川不怕德川的父親實力膨脹(你兒子在我手裡,你實力再強也是為我所用).
通用政策
遠交近攻
  春秋戰國用剩下的玩意兒...
  眾所周知的:織田把市嫁給淺井,然後去打朝倉,然後呢,淺井破盟夾擊信長,導致信長大敗...好吧,這是反面教材,織田應該把市嫁給朝倉,然後聯合朝倉攻打淺井,這樣才是遠交近攻嘛
傳馬制
  就是驛站.可以加快物資資訊的運輸速度.
  簡單說就是一種“館驛”制度,屬於古代的交通通訊制度;在唐朝發展的比較繁盛。《日本書紀》卷廿五-孝德紀-有記載“初修京師,置畿內國司、郡司、關賽、斥候、防人、驛馬、傳馬,及造鈴契,定山河。凡京,每坊置長一人,四坊置令一人。” 孝德天皇的時代約為西元7世紀,是中國唐朝的時期,傳馬制估計也是這時候通過遣唐使傳入日本的。
獨有政策
島津的鄉中教育
  大的教小的,二年級學生教育一年級學生,這樣的教育方式就是鄉中教育.
伊達的龍騎兵
  伊達家獨有的騎馬鐵炮部隊,其實也就幾百人而已.我沒找到實戰歷史記錄...
北條的五條訓誡
  找不到出處.但應該很有名的啊...
今川的
  《今川假 名目錄》有五十四條,是日本戰國時代最早的分國法,是戰國家法中最完備 的一部。
  《今川假 名目錄》是駿河守護今川家第七代當主今川氏親為年幼的嫡長子氏輝得以順利繼承家業計,於病榻中參考夫人意見,編撰而成的三十三條治國方針;後來第九代當主今川義元又增補《假 名目錄追加》二十一條。
  此一文獻主要有關土地所有權、領主和名主的關係、買賣的限制、借貸利率、治安、領民嫁娶和戰時工作。提出後今川家領土的內政和經濟大幅增長,而駿府更成為戰國時其中一個繁榮的都城。
  後來今川家的鄰國甲斐大名武田信玄因《今川假 名目錄》的成功,加以仿效而制訂《甲府法度次第》。
織田 火器集中運用
  三段擊之類的了,武田長什麼合戰那個,威力很大啊...
上杉 遠征軍支援
  這次怎麼不是軍神了?
毛利 傘連判
   一種署名文書,圓環形如傘狀,故名。日本南北朝,室町時代的國人暴動和江戶時代的農民暴動所採用的簽名文書一般為該形式,表示暴動者團結一心,便於隱藏主謀者。[1]
  連判狀(れんぱんじょう)
  兩人以上署名的文書。也稱“連署”。形式從五大老聯名的“下知狀”到國人一揆時聯名的“契狀”各色各樣。強調各署名者的地位平等時,署名會圍成圓形。這時也稱為“傘連判狀”。毛利家同安芸國人締結軍中法度時就採用了該方式
長宗我部 一領具足
  具足(ぐそく)是指全副武裝的盔甲,一領(いちりょう)則是指一副盔甲的單位,兩個詞合起來就成為一領具足。
  根據“長宗我部元親百個條”中的第24條:凡擁有三町(9000坪,約三甲或三公頃)以上的土地者,每一戶都必須準備一副盔甲,平時務農維生,戰時就必須穿上盔甲投入戰鬥。
  此制度的好處是領主領民不需要長時間離開自己的居地,能夠兼顧自有的農務,維持領地內一定的農作產出,並以農務工作來鍛煉身體,如此日後投入戰爭時也較有體能耐力,進而提升整體戰鬥力。
  不過此制度也有缺點,即是兵士的受訓時間有限,農務只能鍛煉個人體健、個人博戰力,但卻無法訓練群戰能力與默契,此外訓練、出征也必須考慮農耕期、農閒期、豐收、欠收等因素。相對的織田信長採行的是全職專任的兵制,不受農務影響隨時可出戰,此是織田軍常勝的原因之一,其他也包括善用進口自西方的種子島火槍等。
大友 天主教保護
  切支丹大名是指信奉天主教的大名。
  這些大名會在領國內至力傳教以及保護信眾。以九州為中心的西日本較常見,與南蠻貿易(西方貿易)亦相當盛行。聞名的有大友宗麟、有馬晴信及高山重友(右近)。
德川家康 旗本先手役
  馬回。馬回為本陣警衛力量,負責本陣指揮機關的安全,類似于現代的機關直屬警衛隊。根據記載戰國大名軍團編成的《陣立書》的記載,馬回眾主要是由總大將的直臣團構成,是最忠誠的部隊。
  馬回眾中最有名的當數織田信長的赤幌眾(赤母衣眾)和黑幌眾(黑母衣眾),後來成為"加賀百萬石”的前田利家當初就是以赤幌眾起家的,而名將佐佐成政和河久秀隆則是黑幌眾出身。後來,豐臣秀吉也仿照信長的赤幌眾和黑幌眾成立了自己的警衛部隊——黃幌眾。
  家康軍中,馬回被稱為旗本,由神原康政、本多忠勝、鳥居元忠等一大批名將率領的家康的親衛隊——"旗本先手役”作為德川軍中戰鬥力最強的精銳部隊屢次在戰鬥中擔當突擊隊。
  據說有過幾十個騎兵追殺上萬雜兵的戰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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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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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1日 下午1:06 delete

引用 關所撤廢
關所就是高速公路收費站之類的設施不解釋.
但是收費站拿到的錢 不是給城主 是給地主= =
魔王大大 了解到 有了$就可以武裝 有了武裝 就可以一揆
還不如廢除掉 就算沒拿到$ 也可以防止地主中飽私囊
再來也可以提昇 人口的來往 跟 樂市樂座 這項政策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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